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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3·21”纵火案7名嫌疑人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4-04-05 10:0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检察院4日通报称,4月3日,平度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平度“3·21”纵火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

    3月21日1时54分,山东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一帐篷起火,造成村民1人死亡、3人受伤。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是一起人为的纵火案。

    案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调集精干力量展开侦查工作。经过4昼夜的连续奋战,于3月25日成功侦破此案,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当地公安机关侦查发现,3月21日凌晨,李某、李显某、柴培某、刘长某4人受王月某指使(均为平度人),窜至现场实施纵火后逃跑。王月某是受崔连某(贵和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系开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和杜群某(杜家疃村主任)的指使实施犯罪。新华社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黄跃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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