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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视上“学”抢劫 小伙误入歧途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4-04 02:3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因为看到新闻里有人抢劫没被警察抓到,便抱着侥幸心理在深夜对单身女子实施抢劫,最终被判刑。昨天,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希望法官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站在被告席上的小明(化名)落下了悔恨的泪水。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案发时还不满18周岁的小明产生抢劫的念头来自电视上的新闻报道。

    2013年9月的一天晚上,一条电视新闻引起了辍学在家的小明的注意。新闻上说有一个抢劫犯抢了一个女人的挎包,至今也没有被警察抓到,这让小明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冲动。案发当晚,小明喝了点酒,脑子突然想起了电视上的那则新闻,于是壮胆准备实施抢劫。凌晨时分,被告人小明驾驶助力车尾随被害女子李某至句容市石狮某银行门口,采取踹倒被害人所骑电动自行车的手段,抢走被害人李某拎包一只,并致其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被抢的拎包内有现金、手机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4000多元。

    经法院审理判处小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景泊 刘光亮)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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