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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全市范围内“失信人名单”首次公布

发布时间:2014-04-03 01:3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镇江日报4版刊登了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决定,16名失信被执行人被集体“曝光”,而这是全市范围内法院系统首次对“老赖”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达到怎样“恶劣”程度才予以公布?第一批公布后,是否仍会陆续公布“老赖”名单?名单公布后,会对“老赖”有何影响?昨天,记者采访了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副院长杨荣,他逐一向记者进行了解答。

        “这次失信人名单的公布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失信人名单’,加大对执行‘老赖’曝光率。”杨荣介绍,公布的“失信人名单”里的16位“老赖”主要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躲避执行难以找寻的被执行人以及故意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被执行人,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民生案件为重点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如“曝光”名单上的陈某是镇江某工具厂的老板,因一起工伤事故,被判决赔偿50余万元。陈某第一次被强制带到法院后赔偿了23万元,之后其将财产全部转移给了女儿,拒绝继续履行。此次将他公布到失信人名单中,是希望通过社会的压力促使他履行赔偿义务。

        除了报纸上“曝光”,“失信人名单”还在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周边的LED屏幕上24小时不间断公布,以此对“老赖”形成警示,督促他们主动履行义务。第一批名单公布后,针对案件执行具体的条件,还会有陆续公布其他“失信人名单”。

        “之所以曝光‘失信人名单’,主要想加大威慑力度,让全社会一起监督,群众当‘耳目’,让被执行人在阳光下无法逃遁,从而提升执行效果。曝光后的失信被执行人多少会有压力,对其名誉造成不好的影响。为了恢复名誉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达到促进执行的效果。”杨荣说,还会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平台,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后,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而“老赖”公布后仍不买账,法院部门会根据不同案件类型,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记者 杨佩佩)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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