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如今,吐槽在网上流行。只要遇到不顺心的事,到网上留个言,发个帖,随时可以一吐为快。然而,吐槽也得有个限度,否则就会违法。昨天,记者从七里甸派出所了解到,在我市打工的刁某就因为自己的吐槽行为被民警找上了门。
原来,去年11月,刁某从淮安老家来到镇江,在润州区一家浴室打工。当时刁某和浴室老板唐某某签订了相关劳动合同,并交了500元押金。可没干多久,刁某突然想要辞职,但由于合同没有到期,之前交的500元押金老板怎么也不肯退。“于是他就在网上公然发布一些虚假的帖子,攻击老板的家人,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刁某以“致润州浴场无良唐某某”为标题在我市一家知名论坛上发了一首数百字的打油诗,不但对唐某某及其家人进行言语侮辱,同时还对政府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谩骂。
“我也是情绪激动。”在派出所的内,刁某后悔不已,他表示,他本以为在网上发发牢骚没什么大碍,可出乎意料的是,受害人举报后,警察很快找上门来。经警方调查,纠纷的起因是刁某与唐某签订劳动协议后,刁某单方面违反了协议,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就擅自离职。目前,依据相关法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刁某进行5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记者 景泊 通讯员 李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