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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检察院“234”工作法帮扶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14-04-01 01: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不久前,16岁的魏强(化名)因帮朋友出头,参与一起聚众斗殴案。办案过程中,京口区检察院“雨露工作室”的检察官阿姨发现,魏强有一段不同于常人的经历,是一个难得的懂事又孝顺的孩子:早年父亲去世,母亲在狱服刑,十几年来与年迈的外婆和瘫痪的舅舅相依为命。去年还主动退学,一边在家照顾舅舅和外婆,一边寻找工作赚钱。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该院“雨露工作室”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对魏强开展心理评估和心理疏导,同时,考虑到魏强的家庭情况,“雨露工作室”的检察官阿姨积极协同公安展开多次调解,最终得到被害人谅解,免予魏强应负的赔偿责任。该院对魏强做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们来到魏强家中进行家访,帮助魏强制作简历,在镇江市一家大型材料公司帮他找到了一份工作。临别时,检察官阿姨把小魏拉到一旁,语重心长地进行了一番教诲与劝慰。魏强红着眼眶说:“谢谢检察官阿姨,我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013年4月,京口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成立首家未成年人心理矫治中心“雨露工作室”,积极探索建立“234”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机制,相关做法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共有7人接受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矫治;针对23人开展过一对一观护帮教;对在校未成年人开展法制讲座10余次,发放“小案例教我们的那些事”普法宣传单千余份,受教育人数上万。

据了解,该院“234”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机制指的是:2项工程、3个文件、4个模式。所谓“2项工程”,是指亲情小信箱工程和人才蓄水库工程;“3个文件”是指京口区检察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品行调查制度的意见》以及《关于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工作办法》;“4个模式”指当面矫治模式、远程矫治模式、普法宣传模式和阳光关爱模式。

同时,京口区检察院将每年6月确定为“青少年维权月”,定期开展“普法维权进校园”活动和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活动,发放“青少年维权联系卡”,对经过心理矫治的或在社会调查中发现、需要帮助的涉罪未成年人,启动“阳光雨露关爱基金”,帮助解决经济困难。

京口区检察院雨露工作室“234”工作机制曾先后被《江苏法制报》、江苏检察网、清风苑等媒体宣传报道,引起广泛好评。(马倩 梅永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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