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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听取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28 01:3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一行来我市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听取了各辖市区安监局、重点企业负责同志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

据了解,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中,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行为做出了新的规定:例如条款中的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新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将加大对违规经营单位的处罚,从源头控制安全隐患的发生。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全市各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中相关条款逐条进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建议。(章群 李溟)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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