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出险未报警,是否能免赔?法院:保险公司要赔

发布时间:2014-03-24 02:4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这是一起因为没有报警而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出险后未报警,保险公司是否不承担赔偿责任,就成了本案的焦点。前天,丹阳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3年5月,陈某驾驶投保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与不明物体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出险后,陈某立即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并要求保险公司到场勘查车辆受损情况。

    由于是单方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高速公路长时间停车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因此陈某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车辆驶离了高速公路。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参与了车辆定损。但是当陈某将车辆修理好并支付了修理费47000元后,保险公司却以其未报警而拒赔。经多次协商无果,陈某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车辆发生碰撞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其派员至现场查勘。保险公司未至现场查勘,并指示陈某将车辆驶离现场至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定损。碰撞发生后双方在“4S店”对受损车辆进行了查勘,确认了碰撞的事实。

    保险条款关于保险责任部分约定,因碰撞、倾覆、坠落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因此可以确认投保车辆发生了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与此同时,法院对保险公司辩称因陈某未报警而不予赔偿的观点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陈某保险金47000元。宣判后,保险公司未上诉,并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

    (记者 景泊 通讯员 吴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