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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限一周内自行整改“养鸡场”

发布时间:2014-03-21 01:4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前日镇江日报“123事务”栏目刊登了《小区里办起“养鸡场”?》的报道,见报后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昨天下午,记者跟随宝塔路街道城管科和广东山庄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打算对该住户进行沟通劝导,但敲门半天没人应。城管科工作人员表示,今天将对该住户下发整改通知,一周后若还继续在小区内养鸡,城管部门将会强制取缔。

昨天下午2点半,宝塔路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人员带领下,来到广东山庄社区39号19栋一楼的养鸡住户门前。可是敲门半天之后,没有得到任何回应。随后,工作人员来到楼上居民朱先生家里,在阳台上目测该住户的养鸡范围约有50平方米,且都是用木板、铁硼固定鸡窝,整个“养鸡场”范围都是在公共过道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都属于‘违建’。”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还是希望该住户能配合工作,自行处理这些鸡。他们还会继续上门与其沟通,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一周内将全部鸡捕杀,将“违建”拆除。若该居民仍不配合,城管部门将会在一周后采取强制取缔措施。(杨佩佩 于敏)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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