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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她对重伤丈夫不离不弃

发布时间:2014-03-19 01:2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只要在和平路街道金山村,提起“何嫂子”,很多人都会竖起大拇指。今年51岁的“何嫂子”名叫徐凤春,从2007年起照顾因车祸受重伤的丈夫何志斌,时刻陪伴在病床边,把丈夫和家里照顾得清清爽爽,被村民们称为“了不起的女性”。

    2007年6月28日中午,镇江往句容方向的243省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何志斌因车祸受伤,并3次转院,3个月后才苏醒,但构成十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须长期护理。何志斌一共住院220天,花去医疗费近30万元。经交巡警部门认定,车祸中,肇事方司机王某负主要责任,何志斌不负责任。

    徐凤春介绍,发生事故后肇事方司机王某弃车逃逸,未及时抢救伤者;一年后,她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王某未支付一分钱,仅保险公司按主、次责任方交强险等保额,支付了约19万元。法官多次前往安徽王某的老家强制执行,但发现他家里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且一直找不到王某人影,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徐凤春说,为挽救丈夫的生命,她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还向亲友借了十多万元的债务。不仅如此,在与公婆商议后,不惜将一栋刚建几年的楼房出让,筹款为丈夫治病。

    邻居介绍,何志斌和徐凤春育有一个女儿。发生交通事故时,女儿刚读大一。女儿当即表示,要辍学照顾爸爸。徐凤春坚决不同意。女儿也很争气,不仅四年大学的生活、学习费用全靠勤工俭学赚来,而且结婚时未向妈妈要一分钱的陪嫁。

    据金山村党总支书记朱一国介绍,何志斌目前只有每个月120元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费。徐凤春以往一直务农,偶尔打打短工,由于尚未达到享受“农保”的年龄,并无分文收入。每个月仅何志斌吃药,就要花费1000多元,每年还得住两三次医院。村里除按慈善救助的规定替其报销一部分医药费、给予救济外,还经常走访慰问,但毕竟是有限的。

    何志斌车祸后,徐凤春日夜陪伴照应,将颅脑严重损伤、几成植物人的丈夫从昏迷中唤醒。由于大脑受损失控,且受伤后患有癫痫病,何志斌时常将屎尿弄到身上、床上,她一点也不嫌弃,总是忙着为他擦洗。

    记者看到,何志斌家里除了一台黑白电视外,几乎没有别的家电。徐凤春含着眼泪说:“我老公昏迷不醒时,就有许多好心人劝我放弃。我日日夜夜低声呼唤,给他按摩手脚,硬是把他从阎王爷那里夺了回来。不论经济上如何困难,哪怕是搀着他讨饭,我都不会丢下他不管。”

    (鞠永平 胡冰心)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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