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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3·15主题晚会昨在镇举行

发布时间:2014-03-15 02: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今天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一个消费维权新时代的来临。为了打造放心消费新镇江,昨天,2014江苏省暨镇江市3·15主题晚会在镇江明都大饭店举行。

昨晚7点30分,随着一段优美的开场舞蹈《美丽镇江我的家》,由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江市人民政府、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由中共镇江市委宣传部、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江报业传媒集团、镇江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共同承办的2014江苏省暨镇江市3·15主题晚会正式在镇江明都大饭店二楼举行。

晚会一开始,主持人对即将实施的新消法进行了一系列的解读。据了解,此次新消法修改过程中,全省各级工商、消协积极主动参与,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认可。省消费者协会被中消协评为2012-2013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全省12位同志被评为全国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在中消协组织的全国消费调解技能大赛上,我省取得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的好成绩。

晚会中,主持人与嘉宾揭晓消费维权2014年主题:“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还公布了2013年全省维权数据,数据表明,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工商、消协共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52.34万人次(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96万件,解决消费者投诉6.48万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5亿元。

晚会不仅公布了镇江2013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13中国人居环境·镇江典范楼盘,更对网购、房产等经典案例做了解析和消费提醒。台下的观众们感到了强烈的共鸣。

不仅如此,昨天的3·15主题晚会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消费者通过热线电话、微博平台等参与晚会,为自己维权,为2014年镇江维权工作建言献策。到晚会结束,一共接到电话386个、微博2913条。

省工商局副局长、消费者协会会长孙连才出席晚会并致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苏,副市长胡宗元,市政协副主席赵腊根出席晚会。(记者 范海罡 杨泠)

聚焦

     新力度    新看点    新亮点

今年3·15主题晚会就是要耳目一新

新力度:各部门通力合作 今年主题晚会更具权威性、公信力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3·15主题晚会由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江市人民政府、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由中共镇江市委宣传部、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江报业传媒集团、镇江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共同承办。

镇江工商局副局长刘建表示,与以往的3·15晚会相比,今年更多的部门加入进来,并通力合作,使得晚会更加精彩。省、市各相关部门的加入,也体现了政府对百姓消费权益的高度重视,让今年的3·15晚会更具权威性。

“镇江报业传媒集团旗下的《镇江日报》、《京江晚报》和金山网全程参与到晚会的筹备及前期采访中,让今年的3·15主题晚会更具公信力。”市消协秘书长唐占军认为,镇江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在此次晚会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让晚会更有深度,更有说服力。

新看点:网络直播 市民期盼一直滚动播出

“晚会曝光的国信宜和违规安装LED屏幕,严重影响了住户正常采光的案例真不错,对我这种马上要买房的人太有用了。”昨天晚上,看着金山网正在直播的2014江苏省暨镇江市3·15主题晚会,刚下班回家的市民王先生感叹不已。

王先生正准备买房结婚,今年春节刚过,他就在市区的各大楼盘间转悠开了。“总是感觉售楼小姐的话有点不靠谱。”王先生说,买房毕竟是件大事,听着天花乱坠的促销语总是觉得忐忑不安。“还好看了今天金山网直播的3·15晚会,不仅曝光了售楼的各种陷阱,还告知大家各种应对措施,对我这种准备买房的人太实用了。”

王先生一脸激动地建议记者,镇江人自己的3·15主题晚会应当一直滚动播出,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新消法,知晓各种消费陷阱,学会如何应对、维权。

新亮点:微博互动 消费者期待新消法实施

昨天的3·15晚会现场除了开通投诉热线12315和88800315外,还开通了微博互动平台,多渠道和市民互动。

“通过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方式与市民沟通,可以更直接、更快捷、更方便地实现立体互动。”镇江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锁勇说,今年晚会除了《镇江日报》、《京江晚报》和金山网等主流媒体外,晚会组委会还充分利用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力量,共同扛起消费维权的大旗,发起对不公平现象的挑战。

“将最新、最快的交流互动方式,与传统媒体进行无缝连接,使今年的3·15主题晚会成为一个全社会都参与其中的大型公益活动。”网友“摩登小胖”告诉记者,晚会一开播,自己就通过微博与晚会现场取得了联系,虽然自己不在现场,但却感觉身临其境,通过微博互动,不仅知道了新消法的变化,也更加清楚该如何维权了。(范海罡 杨泠 盛林娟)

声音

网友微博互动摘录: 新消法早点出台就好了

风飞海扬:我2013年12月25日在1号店的夏普华克斯旗舰店购买了一台LCD-40LX160A液晶电视,是韵达快递送货上门的,当时外包装完整无破损,快递员态度恶劣要求立即签收。后来打开外包装发现电视机屏幕有破裂,打商家电话,说要售后出具一份鉴定单,售后上门检查后说不能出具鉴定单。

杨纠纠要去旅行:买一次东西扣我两次钱,打了半天客服电话没人接,后在微博上才找到他们给的答复。说真的,很郁闷。难道我可以直接把你钱拿来,过几天等你发现了,说弄错了给你还回去么?

乐糖糖2009:新消法规定,对于格式条款,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而这个告知义务需要商家向消费者解释和标注清楚,让消费者了解清楚各类格式条款。宽带运营商在办理业务时不主动告知套餐有绑定期限,提速有时间限制等问题,是不是可以投诉解决啦?

帅男A啊:新消法规定新车半年内出问题,商家负责举证。太给力了,当年买车遇到问题,要我去举证,真上火,给鉴定公司赚了一大笔鉴定费才解决问题。这个条款早点出来就好了!

Taryn娇:在新消法实施后,商家必须尊重消费者的“后悔权”,赞一个!

废柴君madao:希望媒体和消费者协会联合,要天天3·15。

thetayan:新消法赶走霸王条款,餐饮业四大关注亮点: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商家保留最终解释权……于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消法,对此类霸王条款明确叫停,期待!(范海罡 整理)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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