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工程废钢或者伪劣钢材在进行简单的热加工拉细拉长后,摇身变成了市面上出售的用于建筑材料的普碳φ10。近日,这个制造与销售“假钢材”的十人团伙被警方一锅端,昨天,扬中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
扬中市某钢材门市部的被告人秦某和尹某、某建筑材料经营部的陈某和许某、某钢材经营部的郭某等人先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专门生产销售“普碳钢”的河南人王某,后数次从王某处进货,大多数是卖给老百姓建房时用。2010年5月至2012年6月期间,王某分别向上述等人以普碳φ10名义销售不合格的钢筋51次,应承担犯罪金额为889.7072万元。
扬中法院法官作出如下判决:判处第一被告人王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视情节轻重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罚金6万至60万不等。
(记者 景泊 通讯员 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