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扬州新东方上学,还能回到镇江考试吗?”“孩子成绩不好,原本借读到苏北一所高中就读,现在应该怎么办?”连日来,随着新颁布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公布,不少市民对于孩子借读和转学的相关问题非常关注。为此,记者采访了镇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袁广明,听听他对江苏省学籍管理新规的详细解释。
学籍一人一号,籍随人走
“新的学籍管理办法将从3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新规,我市30万中小学生将每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学籍号,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袁广明说,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是学生入学、转学、修学、复学等过程中的重要凭证。早在三四年前,我市就已将学籍号与身份证号挂钩,并实现了全省联网。新规实施后,联网范围将扩大到全国。
据了解,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及证明、休学申请及证明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7方面内容,学生入学时的初始信息、学籍变动时的证明材料都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供,信息提供者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学生自然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凡是故意提供不真实信息的,将在学生的学籍档案诚信记录上记载。
袁广明提议,初中生入学时可以提前办理身份证,小学生因为年龄太小,可以只提供身份证号。
全部取消借读,已借读的转学
“我市有些学生出于各种原因,学籍在镇江,人却在南京等地上初中,这些学生要不将学籍转到上学的学校,要不回镇江原学籍所在地上学。”袁广明介绍,根据“籍随人走”的新规,从3月1日起,想再走借读这条路是行不通了。
全面取消借读是新的学籍管理规定的一大变化。“借读政策取消后,不会再出现考生学籍在A校,但人在B校就读的乱象。人在哪里就读,学籍就在哪里。”袁广明说,新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均不再设置借读,原来需要借读的情形,将统一作为准予转学的项目。
据了解,新规对学生的转学资格做了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有3类学生可以转学,一是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跨学区、乡(镇)迁移;二是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三是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在高中阶段,有四种学生准予转学,一是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二是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三是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四是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教师)的子女,可准予随监护人转学至常住地学校。
高中转学有7个禁区,同一招生区域学校间不得转学
“普通高中阶段的转学相对比较复杂,有7个禁区。”袁广明说,新规要求,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民办学校不得向公办学校转学,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外省初中毕业、外省非重点高中录取后的学生不得向我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转学(该招生区域无二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除外),休学期间不得转学,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原则上也不办理转学。
“镇江地区共有5个招生区域,除丹阳、扬中、句容、丹徒外,京口、润州、新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在同一区域内,普高学校间不能转学。”袁广明举例说,镇中和一中、实高都属于四星级高中,按理说在转学上不存在低星往高星转的问题,但由于这些学校都属于同一个招生区域,所以学校之间是不可以转学的。
考籍户籍脱钩,借考不复存在
“过去常有一些学生,在外地学校就读,考试时就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以后这种情况也不复存在了。”袁广明说,新规出台后,考籍将不再与户籍挂钩。
据介绍,以前如果学生的户籍和考籍不在一个区域,考生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而新规将保证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权利,避免学生因考试而奔波。其中,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凡未在当地取得应届初中学籍的学生,均视为非应届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学生,都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古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