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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8000元买的青花瓷器疑似仿品

发布时间:2014-02-20 08:4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句容人朱先生一直在为自己所买的一件明码标价的瓷器纠结着:花了8000元抱回家的青花盖碗(罐),经人鉴定为现代仿品,远远不值8000元。原本想买一件文物收藏,却买到了“假货”,朱先生两次找到文物商店要求退货都遭到拒绝。收藏界人士表示,收藏古玩需要眼力与知识,概不退货是古玩买卖的行规。

  买家:想买个文物,怀疑是赝品要退货

  1月23日,朱先生化名“烟也醉人”在本地论坛里发帖称,1月4日,他在镇江市文物商店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件青花盖碗(罐)。回到句容后,他请收藏专家鉴定,被告知是“现代新仿品”,没有收藏价值。朱先生找到商店要求退货,但被拒绝。

  在帖中,朱先生多次称文物商店在卖“假货”,用词尖锐。帖子一发出,网友的意见基本分成了两派,但认为不好退的占了更大比例。有网友认为,古玩一行本就水深,愿买愿卖是行规,朱先生只能“自认倒霉”;另一方则认为,如果是个工艺品,价格似乎太高了些,朱先生有发票,应该可以退货。

  网友“想不出好名字”的话似乎更有代表性:“古董有风险,买卖需谨慎。人家明码标价,愿买愿卖。仿古不等于造假。造假也不等于欺诈。理论上来说,作为一般商品消费行为,有法定理由可以退货。比如‘重大误解’等。”

  卖家:拒绝退货,称当初叫他看好了

  朱先生涉足古玩收藏有两三年时间,已买了十几件古玩,最贵的是在南京文物商店买的青花云龙纹香炉(清),花了1万元。日前,记者见到了朱先生及其带来的青花盖碗(罐)。他讲述了当时买卖的经过。

  1月4日当天,朱先生来到市文物商店一楼,询问工作人员所卖商品是否是“老物件”。

  “她们告诉我一楼是新工艺品部,老东西都在六楼旧工艺品部”,朱先生随后到了六楼,看中了一件古色古香的青花罐子。

  罐子底部标着价格8000元,朱先生询问东西是否“老的”,对方回答他“东西自己看”,“会开发票”。看到罐子底部有“大清乾隆”等字样(见图),他觉得至少是清朝的古玩。买回罐子后,朱先生请句容市收藏家协会的专家鉴定,对方认为这是件没有收藏价值的现代仿品。不过,朱先生称专家没有出具书面证明。

  1月23日,朱先生找到文物商店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因为临近春节,他决定节后再找对方。17日下午,记者陪同朱先生来到文物商店8楼办公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找到了一名被称作“胡总”的男子。

  “胡总”听完朱先生要求后立即表示“不可能退”,并反问朱先生怎么证明是新仿的。他说,他们没有承诺物品是老的还是新仿的,当时也提醒了朱先生“东西要看好了”,“就这个品质与质量,就卖8000元”。

  对于朱先生提出的写个东西证明物品为真,“胡总”当即拒绝:“我们单位从来不出这个(证明),也没有这个先例。”

  律师:除非对方同意,退货几无可能

  带着青花盖碗(罐),朱先生向京口工商分局咨询是否可以退货。办公室一名许姓工作人员听完他的遭遇后说,朱先生买的物品是否是古董文物,需要权威机构的鉴定,但商店在交易时有无告知是文物很关键。

  “如果商店告诉他是文物,但经鉴定不是,商店可能就存在欺骗行为,但如果没有告诉他是文物,而是一个明码标价的商品,就很难处理,调解要看双方的意愿。”

  记者从京口工商分局了解到,镇江市文物商店的许可经营范围为文物的收购与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则包括工艺美术品的销售等。

  就朱先生遇到的“难题”,记者咨询了法律人士与收藏界专家。

  王学剑律师事务所的王恩贵律师认为,朱先生购买的这个青花盖碗(罐)“能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商家同意”。

  王恩贵说,从合同上来说,朱先生与商家的买卖已经结束,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此外,商家没有明确告诉他瓷器是哪朝哪代的,只是让他“自己看”,不存在卖假货的情形。“买卖文物风险相当大,朱先生应该看好了再买,不懂就不要轻易购买。”

  江苏省收藏家协会镇江分会副秘书长张鹏有着类似的看法。“古玩收藏行业有着特殊性,买卖结束出门后就不认账了,如果买到假的要退货,买到真的是不是要多给钱呢?”

  张鹏告诉记者,古玩界有个重要的“潜规则”就是概不退货,如果遇上好说话的卖家,买家也至少得付出20%的“赔偿金”。“收藏古玩就是靠眼力,没有眼力买到赝品,就只能当‘吃药’交学费了。”

来源: 作者:陈路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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