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3亩土地流转给姜爱芬家庭农场经营后,我们除了每年每亩地能获得保底收入外,还将土地入股给家庭农场的粮食专业合作社,今年稻谷上市后将直接参与分红!”2月10日,丹阳市吕城镇运河村徐家自然村村民徐建国,向前来拜年的亲朋好友说起“家庭农场+粮食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时一脸兴奋。据了解,这种农户自己不种地,却既能获得土地租金,又能入股分红当“股民”的现代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在我市家庭农场中还是首创。
去年4月19日,丹阳市首个家庭农场——“姜爱芬家庭农场”在吕城工商分局注册成立,原来一直从事羊毛衫加工的姜爱芬主动转型念起了“农经”,承包土地从事小麦、水稻的规模化经营。目前,她的家庭农场土地承包面积已达500亩左右。农场还投资200多万元添置了农机具及烘干设备,成立了仟惠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积极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关土地入股的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去年底,姜爱芬在徐家自然村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率先进行了尝试,当地有22户农户争相加入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首批入股的土地经营面积达70多亩。
当选为仟惠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的徐家村村民徐相春、徐新民告诉记者,加入合作社后,合作社不仅每年按照土地流转合同支付农户的土地流转金,而且还按照每亩250公斤稻谷的国家水稻保护价(含粮食直补在内),从今年开始在水稻销售结束后根据盈利状况向社员发放分红资金。流转给家庭农场的土地收入会随着粮价上涨水涨船高,预计今年每亩至少有50元的红利。
谈起为何要建立“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农户”这种现代农业的新型经营模式,姜爱芬说,主要是与农户建立一种紧密型合作关系,“过去农户将承包地租赁给种田大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后,由于土地流转价格不能与物价上涨挂钩,导致农户的流转收益往往与市场收益带来差异,这是引发农村土地流转矛盾的一大原因。现在通过以土地折价入股的方式,流转给家庭农场经营后,能够促使农户积极主动地关注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并且通过吸纳当地村民代表进入合作社理事会参与管理和建章立制,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丹阳市农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这种新的经营模式创新了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利益保障机制,为家庭农场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型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值得推广。
(史惠铭 蒋须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