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好哥们”一个邀请电话,1996年出生的小伙张小强就赶去帮忙。其实,“好哥们”是为了要债将债务人抓了起来,喊他过去一起看管。因构成非法拘禁罪,近日,张小强一审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张小强初中毕业后一直无所事事,父母忙于生计也无暇对他进行管教。去年6月一天凌晨,刘某等一帮人为向赵某索要债务,在安徽省合肥市将赵某抓住,带上车来到句容。此后,刘某找来李某,李某又叫来张小强帮忙,几人先后将赵某带至句容某宾馆及乡镇等地,采用言语威胁、侮辱、殴打等手段,逼赵某写借条还债,并限制赵某的人身自由,致赵某受伤。两天后,赵某才被允许离开。不久,张小强等人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句容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小强为帮助他人索取债务,参与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具有殴打、侮辱行为,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考虑到张小强犯罪时未满18周岁,确有悔罪表现,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黄伟 汪洋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