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6日下午,扬溧高速镇江西收费站出口附近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民警调查中,司机金某称是张某急停倒车惹的祸,张某则辩称打了双闪刚停车就被撞上,责任不在自己。双方各执一词,给事故责任认定带来困难。最终,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还了金某“清白”。
6日下午3时15分许,镇江交巡警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接到指令称,扬溧高速镇江西收费站出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由于正值返程高峰,车流量很大,现场非常危险。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苏L号牌轿车和一辆苏B号牌轿车停在扬州往溧阳方向的南侧超车道上,路上散落了一地的碎片。苏B号牌轿车前部损坏严重,幸运的是两车均无人员受伤。
然而民警调查中却遇到了难题。苏B号牌轿车司机金某表示,苏L号牌轿车司机张某倒车,导致他无法避让造成事故,而张某则称,他打双闪灯刚停车就被后车突然撞上了。
双方各执一词,民警也无法立即判断。昨天上午,民警来到润扬大桥监控中心调取了监控录像,才发现了其中的“猫腻”。
监控中显示,事发当天下午3时13分,张某驾驶的车辆在行驶到事故地点时突然停在超车道上,张某确实打了双闪灯,但在停了不到半分钟后,张某开始倒车。其间,后方十多辆车发现及时惊险避过,过了两分钟,金某避让不及撞了上去。
在事实面前,张某承认了他倒车一事。原来,张某跑过了路口,想停车倒回去,没想到不到两分钟就发生了事故。
记者从事故处理民警处了解到,根据规定,“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的”,都要记12分。张某为此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还要去重新学习交通法规并考试合格,方能取得驾驶证。(仇建新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