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通过微信“摇”来一个女朋友,独处一室时发现对方在跟其他男子聊天,醋意驱使下,不顾对方反对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昨天,男子张某被丹阳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7月,暂住在丹阳后巷的安徽男子张某,在安徽凤阳长途汽车站候车时,通过手机微信“摇一摇”功能,结识了同为安徽人,在常州打工的19岁女子魏某(化名)。此后,张某一直通过微信、qq等通讯工具与魏某保持联系,并多次提出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魏某同意了。
去年9月23日下午,魏某在常州某医院刚流完产,就坐车到丹阳找张某。当晚,张某将魏某带至其暂住地。独处中,按捺不住的张某想与魏某进一步“亲密接触”,但遭到了魏某的拒绝。
魏某告诉张某,她刚为前男友打完胎,不适合发生性关系,并问张某信不信。张某根本就不相信,在他的温言软语下,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晚上,张某发现魏某在微信上和陌生男子聊天,遂和魏某发生了争执,张某认为魏某已是自己的女朋友,想要彻底“征服”她,于是不顾魏某反抗,又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此后,两人再次发生争执进而厮打,魏某趁机逃跑。9月25日凌晨,魏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带着民警到张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严晓玲 张智慧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