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3年12月31日起,明确夫妻间房地产权属变更免征契税。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我市此前有部分相关规定,一直在执行。不过对夫妻间房产份额变更也列入免征情形,规定更为具体,这对于化解家庭纠纷、免去政策争议具有现实意义。
网友热议: 爱她,就在房产证加她名字
房产证上给妻子或丈夫加名早就免收契税了。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负责契税征收窗口工作的相关人士昨日就向记者打印出示了一份通知。这份2011年8月也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土地权属原属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项政策我市一直就在执行。
此次契税政策中,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免征契税,这一规定与2011年出台的政策部分一致。新政策还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所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所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房产业内人士介绍,由此,规定更为具体明确,夫妻之间的房屋、土地权属“加名”、“减名”、“换名”或变更共有份额的,均享受免征契税优惠。
“本来就是一家子,分来分去还要收税实在不合情理!”政策出台后,网友们议论纷纷,“爱一个人,就在房产证上加上他或她的名字。”“这政策好,貌似男人们好像少了个不给老婆加名的理由!”
施行效果:更细化,利于化解家庭纠纷
房产业内人士介绍,这个政策出台背景则是基于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比如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自此之后,围绕着夫妻间房产证上加名、加名会不会征收契税,社会曾一度热议。尽管夫妻双方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往来,不能简单视同于买卖、交换或者赠与行为,不少地方免征契税也正是基于这一理解,不过由于政策的模糊空间和信息不对称,据记者了解,我市周边地区就曾出现过对夫妻间房产证加名征收契税,彼时引发舆论和法律上的极大争议。
兄弟房产公司总经理汪东介绍,此次除了加减名,甚至还规定夫妻间变更份额也免征契税,规定更细化了,除了平息政策执行上的争议,这样的规定也可以有效化解家庭和社会矛盾纠纷。比如一方办理了房产证,但鉴于婚后尚有部分房款需要夫妻共同还贷,则双方可约定份额,这在今后离婚涉及房产处置时,可化解矛盾纠纷。
新政也存在双方通过假结婚、假离婚的方式省下契税的可能,据房产经纪人刘经理介绍,以产权证年限不满5年,通过假结婚、假离婚,买卖双方共可以省下转让价9.6%的税收。但大多数市民对此持慎重态度,“‘假结婚’、‘假离婚’不仅有违伦理道德,也存在很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