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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人社部等10部门为农民工讨薪 追偿逾百亿元

发布时间:2014-01-22 09:0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月二十日,安徽省蒙城县将一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近三个月的六十八万元工资追回,并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图为一名农民工在办理领取手续。胡卫国摄(新华社发)

        本报北京1月20日电(记者尹晓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日发布消息称,截至1月15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为150.29万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108.87亿元。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人社部、公安部、住建部等部委从2013年11月20日起,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恶意欠薪入罪治“老赖”

        欠薪案涉及人数下降

        截至1月15日,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50.14万户,涉及农民工2223.86万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890件,人民法院已审结53件。

        此前一日,人社部还曝光了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

        2012年10月29日,河南省内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李某利等47名农民工投诉,反映包工头伍昭国拖欠他们22万元工资。经查,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且伍昭国已携款潜逃。2013年10月24日,县人民法院认定伍昭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伍昭国支付李某利等47名工人工资共计22万元。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恶意欠薪”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欠薪入罪’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闫宝卿说。

        数据显示,经过多年整治,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有所下降:2013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欠薪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下降了23.9%,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受理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分别下降2.2%和6.8%。

        建筑企业仍是重灾区

        租赁企业成新风险源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称,从这次专项检查情况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企业。此次共解决建筑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94.29亿元,占解决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86.61%,其中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宁夏、海南等21个省区市解决建筑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占当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比例达到90%以上。

        另外,租赁经营企业成为欠薪逃匿案件新的风险源,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此类企业发生恶意拖欠甚至逃匿的案件上升幅度较大,个别城市此类案件占所有欠薪逃匿案件的七成。

        多举措确保节前无拖欠

        欠薪顽疾仍需猛药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临近春节,各地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浙江省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96309应急呼叫电话24小时开通,随时接受各地劳动者的咨询、举报或投诉,实现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60分钟现场应急响应,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问题7天内解决,行政执法调查周期缩短为15天,元旦至春节期间缩短为7天。

        原标题:人社部等10部门为农民工讨薪追偿逾百亿元

        原文链接: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4/0122/c1004-24188122.html

        稿源:人民网

来源:人民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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