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记者昨天从政风行风热线“5+1”多媒体联动平台获悉,连续有多名货车司机反映,扬中汽渡收费不合理,无论货车是否空载,都必须按照行驶证上的吨位收费,6元每吨每车次,实际收费高于《苏价服[2013]299号》规定的标准。
接到市民反映后,记者随即向物价部门进行反映。扬中市物价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发现,扬中轮渡公司所用地磅出现故障,轮渡公司没有及时修理,也没能及时按照物价部门新的规定及时调整收费电脑的开票软件,仍按原来价格计算。记者了解到,针对以上情况,扬中市物价局作出初步处理:责成轮渡公司执行新的文件规定,按照5元/吨每车次的价格收费,及时安排技术人员修理设备,调整收费软件;轮渡公司将向投诉人多收的费用退回;另外,轮渡公司在15日内以公告的方式将其他多收价款退还交费者,对于剩余不能退还的费用,物价部门将予以收缴。物价部门将视轮渡公司执行处理的情况决定如何进一步处理。
(实习生 孙伟豪 记者 胡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