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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0日前公布

发布时间:2014-01-18 10:3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对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招生高校、招生人数、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等作出明确要求。

        2014年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等53所试点高校可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其中省内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共7所高校。按照规定,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人数须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且只能在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批次录取。

        参加有关高校艺术特长生报名的考生,需符合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音乐(声乐、器乐、键盘)、舞蹈、戏剧、书画(书法、美术)等艺术特长,符合拟报考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要求,并且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拟报考高校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的需要。

        符合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及文艺调演获奖证书、参展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向拟报考高校进行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后的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高校留存备案。测试开始前,各招生高校须对符合参加测试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记者了解到,我省2014年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有关招生高校自主进行,各高校招生简章将在1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古瑾)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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