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曾经本报报道而备受市民关注的句容“出租屋母女被害案”一审开庭审理。考虑到被告人陈某现羁押于句容看守所,市中院刑一庭法官就近选择在句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7月10日上午8时许,句容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出租房内有两个人浑身是血躺在地上。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1名女子和1名小女孩倒在血泊中,经法医检验,两人均系他杀。
经排查,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男子陈某,并于当日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陈某交代了自己全部的犯罪经过。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认为,去年7月9日下午3时左右,被告人陈某在与被害女友徐某同居期间,因为徐某的女儿在晚上时常哭闹,引起了陈某的不满。
陈某认为小女孩严重影响了自己与徐某的感情,再加上被害小女孩的父亲曾殴打自己,陈某由此迁怒小女孩。陈某持菜刀砍切受害小女孩颈部致她大失血死亡,后又用脚踩摔倒在地的徐某颈部,致其窒息死亡。案发后,陈某乘车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条文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公诉机关针对其犯罪事实的指控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服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刘光亮 严卫东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