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民生

保险客户港澳游遭强迫购物
市旅游局发布今年旅游服务第1号警示

发布时间:2014-01-12 09:2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回馈”客户,由保险公司提供补贴带客户及亲友赴港澳游,没有想到的是,客户一路上遭遇强迫购物。日前,市旅游局发布今年旅游服务第1号警示,提醒市民外出旅游一定要保持理性,以确保安全和权益不受侵害。

        市民刘女士是某保险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的一名客户,她向市工商局12315投诉称,前不久该公司一名业务员通知她参加一个回馈客户的活动,将带客户及其亲朋好友去港澳游。因为公司方面有补贴,所以此行的团费十分便宜,55周岁以上的是1050元,55周岁以下的是850元。

        刘女士于是带了自己的两个姐妹一起去参加这次港澳游。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强迫购物充斥了6天的旅行。很多人回来之后,发现自己买的东西是假货。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这家保险公司有关人员,对方不否认曾发生这样的事情,但他同时表示,此次港澳游由涉事业务员私下操作进行,通过香港一家旅行社举办的,公司方面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活动。

        公司方面不知道是否就能免责?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辛扬发说,近日,12315与该保险公司先后接到了同样的客户投诉。严格来讲,虽然此次港澳游是业务员私下操作的,但这些业务员代表的是公司行为,因此公司应该积极承担责任,妥善处理此事。

        经过市工商局与该保险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协调,目前对于客户投诉已经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据了解,在解决投诉过程中,保险公司积极受理客户的投诉和反映,对诉求中合法合理的部分予以解决,挽回客户损失;与此同时,对业务员当事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针对这起典型的旅游投诉案例,市旅游局专门发出了《2014年镇江旅游服务第1号警示》。在《警示》中,市旅游局提醒市民,外出旅游一定要保持理性,以确保旅游安全和旅游权益不受侵害。一是要选择有相应的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正规旅行社出游(镇江市旅行社名录详见镇江市旅游局网站,http://lyj.zhenjiang.gov.cn/)。二是一定要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三是一定要保留好旅游合同、发票等凭证,作为依法维权的依据。四是一定要抵挡住低价诱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记者 干光磊)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