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去年12月31日,本报刊登报道《我们的“绿地”哪去了?》,披露绿地集团镇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建设项目“绿地中央广场”,突然更名为“绿创广场”,遭到广大业主强烈反对。记者从开发商方面获得消息:政府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并定于本月8日向业主们给予“说法”。
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这家楼盘的业主们就通过各种途径为自己维权,维权内容包括:更名、行政归属、绿化率、电梯、车库等事宜。大多数业主们认为这种突如其来的更名,对他们的权益已经构成“创伤”。
江苏大唐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健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原促销名称“绿地中央广场”并非遭遇被禁用的不可抗力,在地名法规的条件许可范围内,这个名称其实是可以“兑现”的,如今“货不对板”,责任完全在开发商。贺健认为,开发商在不征求大多数业主意见的情况下,自行更改小区名称,往轻里讲是不负责任,往重里讲已涉嫌构成欺诈,因为如果开发商从一开始就以“绿创广场”为名进行销售,很多业主未必会对这一产品产生购买意愿。
该楼盘约定的交房期为2013年12月31日,记者获悉,开发商此前已向“绿创广场”业主发函告知延期交付,并愿意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据业主们介绍,这也是开发商首次正式向他们发布这一新名称。上篇报道见报后,记者又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就“是否有打算将名称(一级)由‘绿创’再改回‘绿地’”等诸多相关问题进行采访,但对方只表示让记者等待“统一回复”。1月2日,开发商向记者传来一份发给业主的《公告》,内容称“定于2014年1月8日下午2:30,由润州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接待并解答大家所关心的问题”。(记者 王景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