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出台政策加强完善社区建设
在岗社工有资格证书可享津贴
金山网讯 社区工作者工资由1500元/月调整为2000元/月,岗位津贴正职由300元/月高调整为500元/月;拥有社工资格职称,每月可享受100元至500元不等的津贴。日前,京口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解决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等问题。据悉,京口是我市首个制定社工资格职称津贴标准的辖市区。
京口区一向重视社会管理创新。2013年,该区通过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省级考核,创成“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新增社区办公服务用房1万平方米,创成省级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新增养老床位500张。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家,社区“两网”(网格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管理服务、社区党建文化等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最新出台的意见涉及严格执行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严格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保障城市社区正常运转等八个方面,共计18条。意见要求,合理配备社区工作人员,每个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服务人口每1000人配备1名”的标准配备,以5-7人为宜,最多不超过9人。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经费和人员报酬等社区运转经费由区财政列入街道预算,确保专款专用,社区其他专项工作经费实行源头控制,强化资源整合,做到“费随事转”。
适当提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和鼓励提升社区工作专业资质水平成为两大亮点。意见提出,在岗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涉农社区中享受村干部待遇的工作人员除外)收入待遇,由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两项构成,基本报酬调整为2000元/月;考核报酬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由街道自行确定。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岗位设立相应岗位津贴,正职调整为每月500元,副职每月100元。设立专项职称津贴,对在岗的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凡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每月享受500元津贴,社会工作师每月享受300元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享受100元津贴。
意见还提出,积极扶持、培育和发展贴近居民需求的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向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每个社区(村)1个服务品牌、3名社工、10个社会组织、50名常态服务居民志愿者”的“1315”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进、社会组织运行、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运行新格局。
(华舒仪 方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