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和措施
近期,全国各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9·4无锡海力士爆炸”、“11·22青岛石油管道爆炸”、“12·11深圳市场火灾”、“12·16广州烂尾楼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中央及省市相关领导对此类事故均作了重要批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更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
根据中央及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文件精神,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大量调研和广泛沟通。2013年12月9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并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文件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我市高危行业的全面覆盖和其他行业的广泛覆盖提供了政策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分为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是指投保企业雇佣的人员(包括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人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或患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根据劳动合同应由雇主承担的赔偿费用及相关费用的保险。公众责任险是指投保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及相关费用的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指投保人以团体方式投保,其从业人员在从事相关工作或在工作现场内指定的生活区域,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人身死亡或伤残,保险公司依照约定给付赔款的保险。
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的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对全市24家财产险保险公司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船舶修造与拆解、冶金铸造、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等七个行业企业的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委托其对中标的5家共保保险公司进行后期管理。
本招标项目最终形成的保险共保方案中的优势有:1.充分保障被保险人利益。有利于被保险人的“特别约定”达10条,“扩展条款”多达45条。考虑多种易发和忽略的风险,保障投保企业的利益。2.人员伤残赔付范围更加全面。赔付标准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执行(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在原标准7个伤残等级、34项伤残条目基础上,大幅扩展到10个伤残等级、281项伤残条目,并针对1-10个等级明确了100%-10%的给付比例,该行业标准属于世界先进水平。3.重大事故,赔付及时。保险人同意“如发生重大人身伤亡(有死亡或群伤)事故时,予以先行赔付。即使出现雇主或企业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履行救护职责或逃逸等特殊情况,造成赔付金困难,保险人代被保险企业为危重伤员先行垫付抢救费用,确保事故伤亡人员的赔款及时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于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盘活资金运用等具有很大的益处。同时保险费率又比其他商业保险低,加上政府的引导和规范、保险机构的广泛宣传和专业运作,相信会受到我市企业主的普遍认可。
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常见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主要包括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以及以这两种保险为基础设计的新的保险产品,对煤矿、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范围(苏政发〔2010〕136号)。市安监局招标的险种为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
记者: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障对象分别是什么?
答:雇主责任险保障对象为企业所雇佣的员工;公众责任险保障的是企业发生生产事故时所造成第三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失。
记者:我市为什么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答:根据中央及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相关企业需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37号)、《省政府办转发省安监局江苏保监局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30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2〕243号)等。目前江苏省内周边城市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覆盖了多个行业企业,形成了全面的推动机制。其中无锡市年保险规模已达一亿元,南京市年保费规模已过两千万,扬州、盐城等地年保费规模已过七百万。
记者:市安监局招标项目中所涉及的投保企业范围涵盖哪些?
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船舶修造与拆解、冶金铸造、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等七个行业企业。
记者:招标承保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如何进行理赔?
答: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报案电话:95518,有专人指导理赔服务。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可协助投保企业客户进行理赔。
记者:招标承保企业发生重大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是否比较快?
答:是。招标方案确定,如发生重大人身伤亡(有死亡或群伤)事故,首席承保人(镇江人保)将予以先行赔付。确保事故伤亡人员的赔款及时到位并维护企业生产的稳定。
记者:保险费率和保费的优惠幅度是否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状况挂钩?
答:招标方案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实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挂钩的浮动机制”,可通过“安全标准化调整系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调整系数、安全生产诚信企业调整系数”进行费率下浮优惠的调整,保险费率的优惠比例累计不超过基准费率的30%。同样的,对于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通过“生产安全事故调整系数”进行费率的调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累计提高不超过30%。另外,企业员工人数达2000人以上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最高可降低40%。
记者: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存储风险抵押金是否可以任选?
答:可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为选择关系,原则上高危行业企业可任选其一,已存储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可选择继续存储风险抵押金,也可选择将风险抵押金转换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可不再存储风险抵押金。(苏政发〔2010〕136号)
记者: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的保障区别在哪?
答: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的赔偿额度更高:每人死亡伤残/累计赔偿限额最高可达50万,第三者财产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最高可达1000万,远远高于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保障额度,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费率最高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举例:若企业员工达140人,每人死亡伤残/累计赔偿限额最高50万,每人保费最高576元,每年缴纳雇主责任险保费最高为80640元,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承担的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最高可达7000万。
记者:保险费率和保费的优惠幅度是否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状况挂钩?
答:招标方案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实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挂钩的浮动机制”,可通过“安全标准化调整系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调整系数、安全生产诚信企业调整系数”进行费率下浮优惠的调整,保险费率的优惠比例累计不超过基准费率的30%。同样的,对于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通过“生产安全事故调整系数”进行费率的调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累计提高不超过30%。另外,企业员工人数达2000人以上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最高可降低40%。
记者:招标承保企业的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一年的保额分别是多少?
答:本项目共对七个行业的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的价格进行了招标。不同行业,不同赔偿限额的所对应的保险费用价格不同,企业自主选择。其中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的人伤损失赔偿限额分为30万、40万、50万,公众责任险的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万、500万、800万、1000万。
记者:企业员工已有了工伤保险的保障,雇主责任险的保障有何补充?
答:2013年我省城镇居民人身伤害死亡赔偿最低标准已达70多万,镇江市工伤保险的死亡赔偿最高达51万。雇主责任险作为工伤保险的有效补充,若企业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人身伤害死亡的最高赔偿限额可增加50万,人员死亡赔偿最高可达到100万。
记者:企业已经购买了其他保险公司的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市安监局招标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何亮点?
答:本次招标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方案,有利于被保险人的特别约定多达10条,扩展条款的多达45条,“性价比”更高,若投保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将协助投保企业进行理赔。
记者:危险化学品等七个行业企业在哪家保险公司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三、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理赔案例
1.企业保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获得保险公司全面保障的案例。
2010年11月15日,在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的某金属粉末有限公司,其员工在工作中因设备损坏产生火花引起粉末燃烧着火,致使当时在场的工作人员严重烧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271916.85元。
2、企业未“保全保足”雇主责任险,导致受伤员工无法获得理赔的案例。
2012年11月8日,大港地区的某化工有限公司合成车间发生火灾,该单位虽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但经保险公司查勘后发现,该单位对员工的雇主责任险没有做到“保全保足”,出险受伤的员工未参与投保,此次事故造成的20万元人伤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
3.企业未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导致企业财产损失严重的案例。
2012年11月8日,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厂内一槽罐车装料时发生泄漏,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该企业财产损失约600万元,火灾造成隔壁的公司财产受损并且生产停滞,受损公司索赔金额达6000万元。在此保险年度,该公司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因此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无法理赔。
四、保险机构介绍
保险经纪公司: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执行管理)
保险共保体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首席承保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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