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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记
15个小时后,他在铁证前低头

发布时间:2013-12-23 10:1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1月28日,镇江新区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人死亡。警方奋战15小时,终于让肇事车主在铁证前低头。近日记者从新区警方获悉,肇事车主常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28日凌晨6时许,镇江新区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接警称,新区青龙山路有一骑电动车的人摔倒。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只见现场一名50岁左右的妇女躺在地上,一辆电动车倒在一旁。由于事发时天色未明,无法找到目击证人,民警初步确定该案件为交通肇事逃逸案。

        警方启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专案组。民警通过勘查,确定肇事车为一辆运送石料之类的货车。这时,医院方面传来消息:伤者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在调取监控录像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赣L21xxx重型自卸货车十分可疑,该车从监控处到案发现场,时间较为吻合。当晚,警方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常某某抓获,并从其家中找到肇事货车。“当时只知道车身确实颠簸了一下,不知道撞没撞。”常某某到案后,仍心存侥幸与专案组民警周旋。

        办案民警知道要想让常某某松口,必须再拿出铁证。

        当日下午2时许,专案组民警在某企业调查时,该企业监控录像拍摄的一段视频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视频中,车号为赣L21xxx重型自卸货车从监控处到案发现场,时间较为吻合。与其他路段视频比对,从凌晨5点到案发这个时间段,前后20分钟只有这辆重型自卸货车通过。

        随后,民警在这辆重型自卸货车左侧驾驶室位置下面踏脚板处,发现一处裂痕。经过反复鉴定,踏脚板处的裂痕为新裂痕,且裂痕的高度与电动车撞击点吻合。

        在铁证面前,常某某对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景泊 赵竹生 朱铮)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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