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在互联网上多次发布具有煽动性的不当言论,男子张某被镇江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不服处罚的张某诉至润州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日前,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5月,张某用网名“卧辛尝胆”,多次在本地“镇江网友之家”论坛里发布不当言论,称“如果当局不制止暴力拆迁,警察又不作为,那只能自己动手,对负责拆迁的官员以及直系亲属,格杀勿论……”“暴力强拆的幕后推手,斩首行动中,第一个要被清除的就是某某书记,某区委书记,某市委书记”等等。
因上述言论内容具有煽动性,造成网民围观,帖子被大量点击查看,多人多次回复。后张某被市公安局润州分局网警大队查获,并认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自己发帖的言论,只是对一些新闻媒体报道的拆迁新闻进行了转帖和发表自己的一些言论,并没有虚构事实和散布谣言。”张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虚构事实和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错误,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
张某在网络上发布不当、煽动性言语,同时被大量点击、查看、回复,已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
(润萱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