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报业传媒集团董事长王红卫与镇江工商局局长黄春年共同签订协议书
镇江报业传媒集团与镇江工商局领导在签订仪式上合影
金山网讯 镇江报业传媒集团与江苏省镇江工商局合作办报的协议书今天(12日)正式签订,双方将共同探索和实践《镇江消费报》办报的新模式。
《镇江消费报》创刊于1989年9月21日,24年来坚持“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科学指导消费者消费”的办报宗旨,贴近百姓、贴近消费、贴近生活,在我市的消费维权事业中积极担当,该报策划的活动和相关报道得到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许。
江苏省镇江工商局局长黄春年在签约仪式表示,两家单位联合主办《镇江消费报》,首先要做到1+1=1,将两家单位的先进理念和优质资源合为一体,进而通过优势互补扩大《镇江消费报》的影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镇江报业传媒集团董事长王红卫充分肯定《镇江消费报》近年来取得的成绩。他说,这次合作是两家单位长期酝酿,精心准备的成果。新《镇江消费报》将进一步深化改革,结合《镇江消费报》的特定读者群,加强报道的服务性和实用性,并与镇江报业传媒集团旗下的《镇江日报》和《京江晚报》形成优势互补,将《镇江消费报》办成一份服务百姓、贴近百姓的消费生活类的专业报纸。
《镇江消费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报近期将进行全面改版,在积极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反映我市执法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情况的同时,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呼声和要求,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日常消费需求,充分报道市场动向和各种商品和服务信息,以“消费、时尚、维权、服务”为理念,全方位服务城市居民生活。(金山网记者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