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近日制定出台《2014年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规范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上岗见习。
市人社部门介绍,2014年,我市将组织安排6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市级就业见习基地上岗见习,确保见习后就业率不低于80%。
根据办法,对进入市区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见习生活补贴800元,发放期限为3个月。申领见习生活补贴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须与见习人员签订《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建立《镇江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花名册》,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待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市级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提交《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发放表》和商业保险缴纳凭证,申领见习生活补贴。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将对见习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检查见习考勤、岗位安排、补贴发放、见习效果等情况,审核一经通过,便统一发放见习生活补贴。(邓敏 沈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