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以打造“阳光规划”服务品牌为载体,从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不断提高规划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强化规划科学决策。成立了市规划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建立首席规划师制度、镇村规划师制度和专家咨询或论证制度。由市政府聘请全国建筑设计大师时匡教授为首席规划师,对所有提交规委会审查的项目提前审阅并提出意见或建议。规委会审查项目在省内率先采用三维建模技术和多方案比选,在决策上采用票决制的新形式,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吸纳专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智慧,提高了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强化规划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四大行动计划”、产业“三集”和市政府重点工程,深入开展了“进企业、进社区、进镇村,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城乡建设”的“三进三送三服务”活动,主动上门听取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对规划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指导建设单位了解规划要求,熟悉办事程序,实行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对列入联审联批的重大项目,做到特事特办,并提供依法、高效、便捷的“一站式”“保姆式”行政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强化规划政务公开。规划公示作为做好规划管理和群众工作的一项法宝全力打造。一是公开内容“全”。对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等进行全方位公开,规划公示率达100%。二是公开渠道“多”。对项目审批的公示,采用规划展示馆、现场公示牌、报纸和网站(含微博)“四位一体”方式。三是处理方式“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严格按照各类规划及技术规范进行审批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突出人性化。对合理意见,通过方案调整和优化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对一时难以采纳的意见,耐心细致进行解释,使群众能理解、服从大局,逐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集体决策、社会监督”的“阳光规划”体系。规划公示在全省检查评比中连续4次获得第一名。规划网络工作连续3次获市网络工作先进单位,分别向全国网络工作现场会和省住建厅宣传网络会议介绍经验。
强化规划监督。进一步强化制度立业、廉政树威、和谐为民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阳光规划”,清廉规划。一是合理分权。结合规划管理“一书两证”的工作特点,对业务处室职能进行整合优化,建立流程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机制;二是规范用权。完善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核实等规章制度,细化业务操作规程,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三是监察控权。成立了“规划编研中心”和“规划监察中心”,建立动态监督、实时监控、催办督办、预警纠错的规划权力运行监察机制。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胡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