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京口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名刑事案件中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起强制医疗申请。这是新刑诉法增设“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后,镇江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几年前,正值花季的徐冰(化名)不幸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发病时会跑出家门游荡。2012年7月的一天傍晚,已过而立之年的徐冰突然发病,跑出门就在楼梯内用水果刀将正要回家的邻居何某(化名)脸部划伤。今年7月的一天早上,徐冰再次发病伤人。经鉴定,徐冰患有精神分裂症,其在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京口区检察院认为,徐冰系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且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刑诉法关于强制医疗的规定,遂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目前,该申请正在法院审理中。(陆燕 杨钰 胡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