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民生】“禁烟令”初见成效,但谁来处罚是难题
引导员劝人禁烟一天被骂数十次

发布时间:2013-12-04 10:0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从12月1日起,《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执行。该条例中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市民,将被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而禁烟场所单位如未对吸烟者及时劝阻或未设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等也面临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实施已数日,我市各禁烟、控烟场所执行情况如何呢?昨天,记者分别走访了市区部分禁烟与控烟场所,发现各单位的禁烟情况总体较好,禁烟标志和设施比较齐全,责任单位对吸烟者都能及时劝阻和引导,但“由谁对吸烟者罚款”成为舆论普遍反映的一大疑惑问题。

        妇幼保健院:室外吸烟也不允许

        根据条例,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的禁烟区域不仅仅局限于室内,室外也是禁烟区域。

        上午9点半,记者来到市妇幼保健院,在一楼大厅、二楼候诊室等区域都看到了“禁止吸烟”标志,在众多的人群中,也未发现有吸烟者,整个室内的空气中没有嗅到一丝烟味。

        相比室内,室外情况就要复杂得多。

        当记者走出医院大门时,看见4名吸烟者正在大门口抽烟。此时大门口佩戴有“文明引导员”袖章的医院工作人员立即上前予以阻止。吸烟者冷冷地看了下引导员,然后极不情愿地离开了医院大门口。

        记者随即与这位仇姓的引导员攀谈了起来。他介绍,其实在条例施行之前,他们医院就一直这样做,原本医院大楼后面设有吸烟区,现在整个医院室内外都不准吸烟了。“如果在室内抽烟,你去让他把烟给掐了,他们还能表示理解。现在在外面也不许抽,我上前去阻止,他们容易有抵触情绪,有时我一天被骂数十次。”

        图书馆:个人自觉很重要

        条例规定图书馆、展览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记者昨天对我市图书馆内的少儿书籍馆和成年人书籍馆分别进行了走访,整个过程中各阅览室内均未发现有正在吸烟者,垃圾桶内和地面上也没看到烟头,禁止吸烟标识在各场所和楼道口都有张贴。

        在成年人书籍馆二楼的报刊阅览室内,记者看到有许多中老年人在阅读报纸和杂志,在这类开放式阅览场所抽烟,对他人影响更大,那他们是否有吸烟的可能?室内的一名欧阳姓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来我们这边看报的人素质还是比较高的,极少看到有抽烟者。个人自觉非常重要,但如果我们看到有抽烟者,也会上前制止。”

        金融机构:抽烟者会被“请”出去

        金融机构的室内营业区域也是此次规定的禁烟区域。记者在位于正东路上的某银行看到,从进入的大门到内部圆形柱子上都张贴着警示标语,室内也未曾有吸烟者和烟味。负责大堂秩序的保安告诉记者:“我知道新条例,但来银行的市民还是比较自觉的;真有抽烟者进来的话,我们都会请他们去外面抽,抽完再进来。”

        但与这位保安交谈的过程中,记者明显感觉他嘴里有烟味。在记者追问下,他坦承认自己确实也抽烟,但也是按照规定,在室外抽完才进入大厅。

        长途客运站:吸烟区“人气”很旺

        长途客运汽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是该条例中被列为“控烟”的场所。记者在市长途汽车站发现,各类控烟配套设施相对完善,旅客们都会自觉或者被引导去吸烟区。但在吸烟区仍发现部分瑕疵,如吸烟区未按照条例去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等控制吸烟宣传警语。

        昨天中午时分,车站内人头攒动,记者在候车区域并未发现有任何吸烟者。而在大厅尽头的吸烟区内,里面已经站了许多正在抽烟的旅客,并还有旅客不断进入。他们和记者交流表示,“不太清楚这个条例,但如果自己在座位上抽烟,车站的人会阻止。”

        此时车站郭姓值班班长告诉记者,他们暂时没有接到上级关于执行这次条例的文件,车站人流大,旅客们的素质参差不齐,遇到吸烟的人会及时劝阻,90%以上的乘客会配合去吸烟区抽,但对于拒不配合者,“我们不可能对他们罚款的,没有明确文件授予我们执法权力。”

        罚款谁来执行?需待进一步细化政策

        调查中,如何去对拒不配合的吸烟者进行罚款成为每个单位头疼的问题。记者为此联系到负责条例执行的市爱国卫生办公室,徐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何去罚款、谁来罚款,破解这一系列难题需等省里部门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镇江也会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跟进,“目前,我们每个月都会对这些禁烟、控烟单位进行暗访,抓得很紧。”

        (徐科 王景曙)

        相关链接

        这些地方也是“禁烟区”

        除了文中明确上述场所为“禁烟区”外,《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还规定了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其他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等室内区域;

        ●儿童福利院、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影剧院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体育场馆的竞赛区、运动员区、观众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议室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

        ●公共事业机构的室内营业区域;

        ●电梯内部及其室内等候区域等。(宗和)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