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残联灵活“解题”调众口
有人想拿“护理补贴”现金;有人想接受“居家护理”服务

发布时间:2013-12-03 10:0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有几位盲人朋友近日向京口残联副理事长杨立军聊起了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话题:省有关部门发放护理补贴的政策能否直接发现金?因为他们通过交流得知,周边城市扬州、常州都是发钱。

        这是一个不能简单用“是”或“不是”回答的问题。昨天,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省定“发放护理补贴”政策在我市已实行4年。仅今年全市就有2476名残疾人享受了居家护理补贴服务。究竟以何种形式发放护理补贴,各级残联部门通过调研和实践灵活破解此题,按地区和层面并轨发放。

        市残联教育就业处副处长束永俊告诉记者,省财政厅、省残联的“发放护理补贴”政策自2010年起在我市京口区试点。目前享受补贴的重度残疾人对象为:年龄在16-60周岁,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肢体和盲视力重度残疾人,以及一、二级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残疾人本人无业;残疾人家庭困难,为当地低保家庭或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帮扶对象。

        在省定政策中,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发放标准为:农村不低于每人每月50元,城镇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作为全省首家试点的京口残联通过走访得知,对于家有重度残疾人的城市家庭,每月100元的补贴几乎是杯水车薪。这些家庭既要忙于生计,又要花费数倍于常人的精力对残疾人进行护理。相比而言,为他们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更富人性化。

        在京口老来乐护理中心负责人由春红的带领下,记者日前来到老北门一幢老居民楼204室。69岁的孔女士正在洗着女儿阿莲的衣服。阿莲今年40岁,因出生时缺氧导致脑瘫,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这么多年全靠母亲拉扯她,喂饭穿衣洗澡晒太阳……孔女士告诉记者,娘俩靠低保以及自己拾荒为生。

        随着年纪增长,她实在照顾不动女儿了。“多亏了由主任她们,让家政员每月来3次,帮我家洗刷打扫。否则我真的带不动莲莲了。”

        像孔女士这样的重残家庭还有很多。他们十分感谢残联请来的“免费保姆”,真正带来了贴心的服务。京口残联出资购买家政服务,为残疾人及家庭开展居室保洁、洗衣做饭、户外活动、居家维修、生活照料、陪同就医、理发陪浴、代购物品服务,并在省定标准上提高补贴金额,规定家政员每月上门服务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这样的人性化做法得到了中残联的肯定和推广。

        从全市总盘子来看,因为存在城乡差异,部分地区是以发放现金的方式提供护理补贴。束永俊表示,这也是考虑到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因此我市实行发放现金和提供居家护理服务并轨方式执行省定政策。回到本文开头几位盲人朋友提出的想法,经过政策解释和沟通,他们均认同居家护理补贴的做法。

        (记者 翟进)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