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研究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测算,该政策实施三个月来,丹徒区约有115户小微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约7.5万元,预计年减税规模在30万元左右,切实减轻了部分小微企业的负担。
据了解,从去年10月起开始享受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营改增”纳税人,此次更是“惠上加惠”,税负在“营改增”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减轻。(边疆 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