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离婚后产生悔意想复婚,谁知遭到前妻及其家人的拒绝,一时冲动下,男子陈某持刀相向……日前,因犯故意伤害罪,陈某被扬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0年,连云港人陈某和扬中本地人何某结婚,后育有一子。2012年,因陈某出轨,双方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离婚后不久,陈某多次要求和前妻何某复婚,但都遭到拒绝。对此,陈某一直耿耿于怀。
今年1月2日下午,陈某将何某约到扬中某船厂南边停车场见面,并提出复婚。遭到何某拒绝后,陈某打电话给何某的母亲韩某,要求韩某带孩子到船厂南侧江边公路见面。
见面后,陈某再次提出复婚要求,被何某及其母亲当场拒绝。看见何某及韩某等人欲离开,陈某情急之下,使用事先携带的刀具挟持何某,随后刺向打算解救何某的韩某,致韩某胸部、头部等七处创伤。与此同时,陈某还用刀具致何某面部受伤。
经法医鉴定,韩某的损伤属轻伤,何某的损伤属轻微伤。扬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给予了处罚。(于颖 邵倩雯 陈路)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