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11日,丹阳首例以犯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主犯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了解,杨某和魏某某谈恋爱六七年了,杨某是丹阳本地人,曾多次吸毒被行政拘留过,女友魏某某因此提出分手,但是杨某并不愿意,经常跟踪魏某某纠缠她。6月2日,杨某非法携带从路边买来的非制式枪支一把,驾车跟踪魏某某,并朝魏某某的车开了四五枪,致魏某某车的驾驶室左侧车窗玻璃受损。6月4日,杨某携带该枪支至魏某某在一市场内经营的美甲店,露出枪支想吓唬魏某某与其复合,市场内一片惊慌,魏某某报警。民警赶来,当场抓获杨某。
民警从杨某携带的包内搜出疑似枪支一把及钢珠子弹。经鉴定,该枪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对人体具有致伤力。(记者 景泊
通讯员 严晓玲 张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