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帖截图
金山网讯 网友“春风不度乔家门”在金山网镇江论坛网络发言人【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发帖询问,“去办理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时,有个条件是,要么提供其他房产证作抵押,要么做商业贷款,是否有法律规定?”
市公积金中心网络发言人回复称,“目前公积金没有开办按揭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有房产抵押和有价证券质押两种方式,若抵押价值不够,可以联合抵押。若没有房产或者有价证券作担保,可以先申请商业贷款,待所购房的产权证下来后,及时到商业银行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金山网记者 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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