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为失足少年擦亮明天
“临时家长”:期待您的加入
金山网讯 12年前,电影《法官妈妈》感动了很多人,片中女法官安慧像对待亲生子女一样关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做法让观众记忆犹新。如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本月初,市检察院联合团市委等单位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临时家长”。
今年起,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这一制度。意思是说,在讯问、审理等阶段,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到场的,应当通知其他亲属或安排合适的成年人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代行使有关权利。这些合适成年人也被称为“临时家长”。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副处长袁媛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长关爱和教育的缺失,使他们交上了不该交的“朋友”,酿成了悲剧。而案件被破获后,他们的父母却又不愿或难以到场。这时候,如果能有一个合适成年人出现,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给他们减轻心理负担,对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有极大帮助的。
在团市委一名工作人员的记忆里,今年上半年充当“临时家长”的经历让他很难忘。那是两个来自外省的孩子,当他见到那两个孩子时,从聊家常切入,逐渐打开了孩子们的心结。过两天,他又买了些玩具和零食,继续陪他们谈天,原本少言寡语的孩子终于开了口。这个过程,为公安机关理清案情起了积极作用。
今年3月,扬中法院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举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10名热心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具有丰富经验的关工委、计生委老干部被聘为该市首批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合适成年人。团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彭涛是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临时家长”活动的联络人之一,他认为“临时家长”能够起到缓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面对司法机关时的恐惧、紧张心理,可以使他们在平静的状态下理智地思考办案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谨慎地回答。同时,也能够监督办案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严格依法行事,不因为对方是未成年人或没有家长过问就采取一些非法行为获取证词。
如果说“临时家长”在案件侦办、审理阶段起到的作用很大,那么在之后的过程中如何帮助失足少年不再重蹈覆辙,以及就学、就业就成了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思考的又一个问题了。袁媛介绍说,市检察院未检处已会同民政、司法、教育等部门开始组建志愿者、心理咨询师、法律援助等团队,通过多种方式为涉案未成年人铺好断了的求学路、就业路,为他们擦亮灿烂的明天。(记者 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