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市国税局大要案审理审委办公室在对一宗稽查案件审理时首次尝试“审前听述”程序,审理前主动约谈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就案件列明的涉税事项、法规依据、初步处理意见及稽查人员的工作方法、服务态度等问题和纳税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倾听他们的陈述,了解他们的实际想法,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该纳税人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其财务负责人在接到国税局出具的《审前听述约谈函》后表示,国税局此项做法说明了税务部门把纳税人的权益放在了首位,在税企之间架设了一座桥梁,让纳税人有机会在涉税案件审理前享有充分的表述权。(吕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