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卫生监督所: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已经处理
金山网讯 11月11日23点,金山网网友“纯色逸语”在镇江论坛聚焦镇江版块发多图反映,3路、106路公交镇江纬七路站附近现医疗垃圾。12日,镇江卫生监督所官方回复称,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已经处理。
通过网友“纯色逸语”发的多张图片可以看出,在纬七路站台附近,有一堆使用过的输液瓶、塑料袋等物品。官方账号“镇江卫生监督”跟帖回应:“已关注此帖,我所将牵头联系京口区职能部门共同调查处理,相关情况稍候反馈。” 看到官方回复后,网友也纷纷跟帖“等待调查结果”“官方反映挺快的”,同时“希望尽早解决。”
当天下午6点,“镇江卫生监督”给予最终答复:
一、因发帖网友反映的地址不甚详细且无法通过论坛与该网友取得联系,镇江卫生监督所随即与京口区卫生监督所和新区分所的同志联系开展了调查,经反复排查核实,最终查明具体地点位于镇江市第一中学拐角与谷阳路交界处。
二、依据原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以及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的相关规定,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三、鉴于此帖中第三张照片存在可疑黑色塑料袋,为谨慎起见,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排除了该黑色塑料袋里存在其他医疗废物的可能。
因此,此投诉所反映的问题不是非法丢弃医疗废物的行为,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范围。镇江卫生监督所已将此投诉反映的问题转12345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金山网记者 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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