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丹阳市物价局、教育局部署自11月份起对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是2012年秋季开学以来,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对重大的连续性乱收费行为将追溯到上一年度。
在专项检查期间,丹阳市物价局、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学校和幼儿园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看学校和幼儿园有无下列违规收费行为: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行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乱收费的行为;不落实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特别是评议公告目录以外教辅材料的行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公办幼儿园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的行为,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费用的行为;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价格举报和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价格部门提醒,如果您遭遇乱收费行为,可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形式向丹阳市价格部门进行举报,价格部门将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及时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
(佘殿福 景锐 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