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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Ⅴ”车用汽油覆盖我市
少数个体加油站暂未销售

发布时间:2013-11-01 09:5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10月31日零时起,包括镇江在内的沿江八市同时使用“苏Ⅴ”车用汽油(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昨天,市物价局对部分加油站执行价格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情况来看,“苏Ⅴ”车用汽油覆盖我市,少数社会个体加油站因原有油品没销售完,暂未销售“苏Ⅴ”,没有发现超出政府规定价格销售的现象。

        检查人员对中石化、中石油在市区、干道、乡镇的加油站和一些社会个体加油站进行了抽查。抽查显示:油品更换基本完成。中石化和中石油的加油站都已完成了油品更换,全部在销售“苏Ⅴ”汽油,只有少数的社会个体加油站因原有的油品没销售完,尚未销售“苏Ⅴ”汽油,或者在销售“苏Ⅴ”汽油的92#油,暂缺95#油。

        除了少数社会个体加油站“苏Ⅴ”92#汽油的销售价格有优惠外,基本上都执行了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苏Ⅴ”92#汽油每升7.79元,95#汽油每升8.23元。检查没有发现有提高价格销售的现象。销售“苏Ⅴ”汽油的加油站都明码标价,加油机上的价格及时进行了更新。

        由于对“苏Ⅴ”汽油前段时间媒体宣传较多,群众对其不陌生,同时其价格与原来的油品相比上涨较小,实施当天没有引起消费者的特别关注,加油站的人员反映,很少有消费者对实施“苏Ⅴ”汽油感到惊讶。

        市物价部门表示,消费者若发现加油站有加价销售、不明码标价行为,可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佘殿福 叶明旻)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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