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逃债躲债的“老赖”们终于有了“克星”。近日,我市两名“老赖”因在互联网公布其失信行为前不同的表现,而产生了不一样的结果。
戚某因向一桩100多万元的货款提供担保,而成为买卖合同案件的连带被执行人,但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戚某迟迟不肯露面。
10月初,润州法院依据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戚某下发了《风险告知书》,告知戚某如再不履行协议就会把他的身份信息等公布到互联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
了解到事态的严重性后,戚某主动联系法院和当事人,履行了担保义务。法院决定中止发布戚某的身份信息。
而另外一名“老赖”陈某,却为自己的行为种下了苦果。
3月,润州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过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陈某给付原告王某10.5万元,但调解后陈某却拒绝履行协议。王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向陈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但陈某依旧不肯履约且人间蒸发。
根据《规定》,润州法院于10月10日将陈某身份信息公布到互联网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这意味着,社会将启动信用惩戒,限制其投资、置业、贷款,压缩其在经济活动中的空间。
(润萱 执行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