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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受损,可以拨打12315申诉
镇江工商局发布国庆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3-10-05 08:5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随着“十一黄金周”的到来,购物、旅游等消费领域人气渐旺。昨天,镇江工商局根据往年受理投诉情况,围绕食品、餐饮、旅游和购物四大消费热点以及新兴网络消费问题,向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节日期间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商家消费,不要贪图便宜,在无合法经营手续或流动摊点上消费。镇江工商局“12315”热线负责人辛扬发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如与经营者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申诉。

        “吃货”当心:注意食品标识,慎防欺诈陷阱

        如今“吃货”越来越多,国庆长假期间也是“吃货”们“发威”的时候,工商部门提醒“吃货”,在选择食品商店时,应查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商家选购食品。

        选购食品时应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食品外包装应该标明商品名称,商标图案和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QS”标志等内容。要注意看食品颜色。食品颜色过于鲜艳、过于晶莹剔透的应慎重选购。

        由于节日期间外出用餐人员较多,消费者在就餐时应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被盗、丢失或遗漏。

        旅游注意:出游安全第一

        如今,外出旅游已经成为市民度假不可或缺的一个方式,对此事,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外出旅游固然好,但最重要的是注意安全。

        如果市民选择跟团出游需要选好旅行社。辛扬发提醒市民,报名参团时应持有效证件亲临旅行社办理手续,务必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认真核对其证、照的名称及经营范围是否一致。

        一份规范的合同就是一份安全的保障,消费者在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等示范文本合同。

        而在游玩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消费者应注意安全事项。在旅游景点购物时,消费者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并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

        “网购达人”注意:保存记录,信誉第一

        目前,网络商品交易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消费形式。但是由于网络购物具有特殊性,导致在交易的过程中频频出现各种消费纠纷。

        辛扬发提醒消费者在网络商品交易时,注意观察网上店铺的信用标识,查验店铺最近信用评分情况,尽量避免选择信用评分低的卖家。

        在验货时,消费者要索取并保存好相关凭证。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发现权益受侵害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包括网上往来记录、付款记录、收货凭证等,并尽快向相关部门投诉。

        (朱文喜 范海罡)

        注:镇江工商局12315热线国庆期间照常上班(白天09:00-18:00为人工接听时间,18:00-次日09:00为夜间留言时间)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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