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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担心维权陷入“拉锯战”

发布时间:2013-09-27 10:3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汽车三包”政策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 资料图

  金山网讯 从2004年12月30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争论了9年之久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政策)已经尘埃落定,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记者从消费者、经销商和消费者协会等处了解到,大家普遍认可“汽车三包”政策让汽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上了一个台阶,却又担心未经市场检验过的新政策不会起到真正的作用,尤其担心其中许多仅是框架性的条款或许会让经销商与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陷入一场“拉锯战”。

  经销商:和“过度维权”客户有了沟通依据

  曾担任日系品牌汽车4S店销售总监的吴伟,有着多年汽车销售经验,是一名汽车营销专家,他表示,经销商们一定会积极配合国家政策,而且不少经销商并没有按兵不动,反而是积极主动,在正式实施前率先出击,抓住市场,反映了经销商们对本次新政出台是欢迎的,而且是有准备的。

  “汽车三包”政策明确了三包范围,是常识性、基础框架性的规定,到正式实施一定还会遇到很多情况。客观公正的汽车质量鉴定规范和机构是实施汽车三包的重要环节之一,比如遇到一些过度维权的消费者,无理要求退车换车的,经销商也可以按规矩来办事。

  消费者:“汽车三包”政策应该细化到实处

  国庆期间准备买车的市民顾非飞,最近一直在跑4S店,他了解到很多品牌已经开始实施“汽车三包”政策,也查了许多相关资料,但还是有许多细节不能达成共识,这让他至今无法确定买车。他希望“汽车三包”可以真正落到实处,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汽车是个大件,也是家庭一笔不小的开支,买回家也不是放在家里看的,毕竟是要上路开的,磕磕碰碰难免,里面还有成百上千个零件,什么该修什么该换,应该细化到实处,再有一个标准的东西出台。另外对于修理时间和里程数什么的规定也要细化,汽车的很多东西都是未知数。”

  顾非飞还设想了这样一种状况,如果买的汽车因为质量问题反复维修却没修好,最终只好选择退车,那么来回修车所付出的人力和物力该怎么补偿?这些“汽车三包”政策里并没有说明。

  消协:培训工作人员配合汽车新政出台

  “汽车三包”政策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汽车三包”政策出台,除了与商家、消费者息息相关,一旦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那么消费者第一个想到的维权渠道或许就是消费者协会了。我市消费者协会也在积极培训工作人员学习新政法规,来更好地维护和帮助消费者在“汽车三包”方面所应该争取的正当权益。

  (俞佳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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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汽车三包”政策?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的服务。“汽车三包”规定的全称是《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对汽车这一消费品,在一定期限内的修理、更换、退货处理的具体规定。

        ◎ 三包时间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 修理

        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 更换

        汽车三包政策具体规定的更换情况是:

        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

        汽车零部件免费换:自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发动机、变速器主要零件质量问题,可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而易损耗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有质量问题,也可免费更换。

        ◎ 更换/退货

        汽车三包政策具体规定的退换车情况分别是:

        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什么情况不享受“汽车三包”?

        “汽车三包”政策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在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以及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义务,保障了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但也在规定中的第二九、三十、三十一条明确了“三包责任的免除”,下面就分析八种不在“汽车三包”政策之内的情况。

        ◎ 情况一: 易损耗零部件超出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的

        既然明确规定超过明示保证期的易损耗零部件不在三包范围内,那么消费者就要事先留意这些易损耗零部件包括轮胎等的使用时间。

        ◎ 情况二:消费者所购汽车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这一点需要消费者在购车时认真查看购车合同的各项条款,再签字确认。如果已经在购车合同中告知了存在的瑕疵,那么就等于消费者主动放弃了相关的权益。

        ◎ 情况三: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汽车三包”的全称就是《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顾名思义,三包范围内的汽车必须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其他的像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生产公务等购买的汽车是不包括在汽车三包范围内的。

        ◎ 情况四: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

        改车族注意:改装车既不符合国家规定,也不能享受“汽车三包”。

        ◎ 情况五: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按照该条规定,消费者最稳妥的做法就是,汽车出现问题后,立即打电话给官方处理途径,避免不当处置造成二次损坏。

        ◎ 情况六:因消费者未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的

        如果车主没有按照汽车《保养手册》进行定时保养,或者没有按照手册说明使用不允许的保养材料,也就无法维权。换句话说,如果规定由4S店维修的话,消费者就必须去该店维修,各种成本的增加是逃不了的。

        ◎ 情况七: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要及时避免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看来要多看新闻避免爱车受伤。

        情况八:不能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

        这一点与购买其他商品时一样,购物后请妥善保存好发票和三包凭证。(俞佳融 整理)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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