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有消费者向扬中工商局反映,花几千元买回来的电动三轮车,被交巡警查扣处罚过好几次,既不能上牌照,也不能上路行驶,“那怎么还会允许电动三轮车销售呢?”
近年来,电动车及电动三轮车已经获得市民和运输商的格外青睐,其销量也是日渐增长,然而,市场上电动车质量鱼龙混杂。其实,根据国家现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产品,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不予登记核发牌证,也不得允许上路行驶。换言之,部分电动三轮车的生产是被有关部门许可的,而上路行驶则是被严禁的。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可先到交警部门咨询了解自己所要购买的车是否已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是否能上牌,不要购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动车。而从实际使用的安全性等方面考虑,最好不要购买电动三轮车,以免遭遇“禁行令”,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车经营户,在经营允许生产销售的电动车或电动三轮车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不做虚假陈述,不进行欺骗性的演示、劝说等销售诱导活动。
(杨林 范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