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高某与前妻离婚后他后悔了,想要复婚时,对方的拒绝让他失去理智,持刀疯狂砍伤前妻致其重伤。近日,丹徒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10月31日早晨,高某在沪蓉高速镇江收费站涵洞桥下,拦住前妻杨某要求复婚,遭到对方当场拒绝。
随后,两人因言语不和发生激烈争吵,高某拿出事先随身携带的菜刀对准杨某头部连砍数下。出于本能,杨某用手护住头,然而高某却对准其手部一阵连砍,直至杨某受伤流血倒地后不能动弹,高某才心生悔意停手。
知道自己闯下大祸的高某,主动拿起电话报警投案自首。事后经法医鉴定,杨某头面部、双手等多处损伤,其右腕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以上,其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丹徒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高某的犯罪情节、危害结果以及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陈进 王璐丹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