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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一职工遇车祸不幸身亡
市总给付6万元互助保障金

发布时间:2013-09-25 09:3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丹阳市公路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职工沈进东车祸意外去世后,他的家属领到了镇江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给付的6万元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金。记者了解到,这是市总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以来一例最高的给付案。

  42岁的沈进东是丹阳市公路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的一名驾驶员。今年7月21日晚,他在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时与一辆飞驰而来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该公司工会组织职工参加了镇江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市职工互助互济会接报后,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根据《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意外伤害赔付标准》规定,给予沈进东家属6万元的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金。

  近年来,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先后制定出台了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保障、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保障等计划。据市职工互助互济会主任蔡建平介绍,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只是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中的一项保障计划,目的是使遭遇工伤等意外伤害的职工会员能及时得到帮助,把职工困难帮扶转变为一种制度性的工作安排,从机制上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

  目前我市已有26万多职工参加到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之中。今年以来已有1324名职工会员,获得大病、住院、意外伤害等经济帮助303.85万元。其中获得意外伤害给付慰问的有147人次,总计金额33.5万元。

  (王露 严江)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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