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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罪未成年人聘任“阳光监护人”

发布时间:2013-09-21 08:2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开发区检察院举行涉罪未成年人“阳光监护人”聘任仪式。5名老同志被聘任为开发区检察院“阳光监护人”,承担起对涉罪未成年人监督、管护、帮教、扶助的职责。

        近年来,开发区检察院不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倾力开展涉罪未成年人“阳光·新生”管护帮教、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阳光·领航”矫正帮教、未成年在校生“阳光·萌芽”防犯侵害教育等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邹成志 胡四荣)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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